企業在注冊商標的時候往往慎之又慎,既想表達公司的含義,又想表現的高大上。而中國的文字商標能被注冊的基本都被注冊了。 在文字商標注冊越發困難的當下,選擇肖像作為商標其實不失為注冊商標的一種新捷徑。其實肖像商標并沒有多數人覺得那樣掉檔次。當今世界的很多大牌,用的都是肖像商標。比如讓人瘋狂的第1381611號“陶華碧老干媽及圖”商標,第1211225號“王守義”圖形標。


在不侵犯他人肖像權、與他人肖像權無任何沖突的情況下根據《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所經營的產品或服務上進行申請專用權保護,是符合法律程序,是可以進行注冊的。并且商標局最新的法規規定已將肖像申請的申請文件中公證書一項已經去除:在**以肖像或名人姓名作為商標圖樣申請注冊商標、商標轉讓和注銷、外文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更正申請業務時,不再要求申請人對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公證。
使用肖像商標有何好處?
1. 親切,有態度。人物肖像,或親切和藹,或真摯誠懇,當Ta“凝望“著消費者時,無形中與之產生一種互動。同時,肖像表情蘊藏著企業文化,選擇商品同時也是選擇此類商品宣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即選擇一種人生態度。
2. 有辨識度。千人千面,并不重樣,以人物肖像作為商標主體具有極強的辨識度。你可以覺得它俗,你可以覺得它不漂亮,但你不會覺得此商標喪失顯著性,產生混淆感。
3. 有安全感。使用創始人或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頭像作為商標,是一種誠懇攤牌舉措,因為一旦出現商品或服務質量問題,那么深入腦海的創始人的臉必被抹黑淪入好感禁區。從而肖像商標即為創始人無聲的宣言——以吾之容,立此承諾,品質,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