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企業會因為一些原因注冊或者購買很多的商標,本來想法是運用在接下去拓展或者需要使用到的產品上去的,但是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商標不會去使用,也就變成了閑置商標。我們都知道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閑置商標是可以進行利用的哦。
(1)辦理企業商標轉讓或許可。企業注冊商標專用權不屬于個人財產,因此無法被繼承只能辦理轉讓。企業商標轉讓需要經過商標局核準,經法定程序審批通知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讓人自通知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注意!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許可人有權利兼義務監督被許可人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所以為了不使使用同一個商標的商品前后質量差異過大,對消費者造成欺騙性后果,企業在辦理企業商標轉讓或商標許可的時候,要在合同中規定被許可人的商品質量應至少保持統一水準。否則,欺騙消費者的后果就是失去企業賴以生存的市場,商標好處一落千丈。
(2)企業注銷后,在商標有效期內,一樣可以通過企業商標轉讓流程把商標賣出去。此時辦理企業商標轉讓,還需要注銷證明、清算組資格證明及清算報告文件、公證過的全體股東同意轉讓的證明。
建議!企業要重視商標這個隱形財富。如果要注銷公司,最好在注銷前、商標有效期內處理好企業商標轉讓,省下諸多麻煩。
在市場化經濟、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的大環境下,商標的運用越加廣泛,企業商標保護顯得尤為重要。廣大消費者在長期購物消費習慣中養成認牌購物的行為模式,商標越來越能成為企業商品和服務質量在消費者心目中的代表符號。當你的商標一段時間閑置或者不用的時候,那么你就可以拿來進行許可、轉讓、貸款抵押等等,獲取一定的費用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