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在我們認識的商標中比較稀缺,畢竟很多商標在市場中看來,商標都是屬于普通商標的類型,如果想要了解商標的具體屬性的話,還得到工商行政局進行商標查詢,獲得相關的商標知識。對于集體商標,就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下面就講講有關集體商標轉讓出售的時候,是否可行,以及轉讓的步驟到底如何呢!
1、如何進行集體商標轉讓?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
轉讓集體商標是委托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為辦理,還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yè)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yè)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在中國申請轉讓注冊應當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
2、集體商標轉讓是否可行?
(1)集體商標不屬于單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屬于由多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的社團組織,即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自某一集體組織,這一集體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會、商會等工商業(yè)團體或其他集體組織,具體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以集體成員的身份隱退在集體的背后。
(2)集體商標是以各成員組成的集體名義申請注冊和所有,由各成員共同使用的一項集體性權利,反映在集體商標的申請注冊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組織才可以提出申請,因為只有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組織才能以其集體的獨立名義擁有商標權。
(3)集體商標反映在商標的使用上,表現為,集體組織通常不使用該集體商標,而由該組織的成員共同使用;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不能使用;每個成員都有平等使用的權力,成員間不存在隸屬關系;同時又必須對其集體成員的使用進行監(jiān)督,并對違反使用規(guī)則的成員進行處理。
(4)集體商標的注冊、使用及管理均應制定統(tǒng)一的規(guī)則,詳細說明成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管理費用的數額和用途并將之公諸于眾,集體成員應相互遵守并受到公眾的監(jiān)督。
所以集體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得轉讓。
以上便是關于集體商標轉讓的時候,如何判定集體商標是否可以轉讓,以及具體的集體商標轉讓的方式選擇,對此,相信各位對于集體商標轉讓能夠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如果各位還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集體商標轉讓的問題,歡迎各位到大金商標轉讓網進行在線客服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