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注冊的商標,沒什么商業價值,知名度不高,商標隨著時間的推移,它的價值和名氣都會隨之增長,同樣時間越久的商標那么它的轉讓價格也就越高,但如果商家是出售的是新注冊的商標轉讓標,那么這個時候低價轉讓就合情合理了。
2.商標注冊的類別數量和近似商標數量都很少,商標注冊的類別越多,以及近似商標數量越多,商標受到法律保護的范圍也就會越大,同時,商標轉讓網這樣的商標往往都具有比較高的商業價值,轉讓的價格當然就會高很多,不僅如此,類別和近似數量多的商標在注冊前期所需要消耗的成本也是非常高的,自然,在轉讓時的價格就會很高,但如果商家持有的商標僅有幾個類別,或是根本沒有近似商標,轉讓價商標轉讓平臺格必定就會很低。
3.虛假或是違規的商標,除了以上兩種外,某些商家為了謀取利益,將虛構的商標進行出售時,價格有可能也會定的很低,或是違規使用過的商標,商家為了著急脫手,就會將價格調的很低,商標買賣議大家不要購買這種商標。
4.商標的設計樣式簡單,不利于推廣和銷售,商標存在的本質就是為了方便公眾進行識別和辨認,同時還能起到宣傳的作用,但假使商家持有的商標冗長,且繞口難以誦讀,或者根本就是一個商標交易圖案作為的標志,這樣的商標出售價格也多數不高,除非是馳名商標,自然,這種商標也不建議購買。
轉讓方應注意。
1,明確受讓方限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商標交易網,未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作為商標權的受讓方是受限的。
2,商標轉讓費應盡量約定為分期支付,如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剩余部分則于商標轉讓核準公告后支付,應避免約定為一次性于商標轉讓核準公告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