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們時常會因為一些緣由將商品進行減量購買。那進行商標交易的時候,是不是也一樣可以將商標部分轉讓呢?法律上允許嗎?
今天,大金商標轉讓網就來說說商標部分轉讓交易,法律上允許商標部分轉讓嗎?當然是不可以的啦!
《商標法》中規定,在商標轉讓過程中,商標持有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具體條例如下:
1、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
商標注冊中指定該商標可用于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于非類似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獨轉讓,但如果它們屬于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
大金商標轉讓網tips:雀巢商標不僅用于煉乳上還用于奶粉等嬰兒食品上。二者屬于類似商品,所以它就不能進行單獨轉讓。
如果單獨轉讓就會造成同一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商標注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2、聯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
聯合商標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基于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
如果允許將聯合商標中的某一個單獨轉讓,也會發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大金商標轉讓網tips:聯合利華就是一個聯合商標,它旗下還有力士、中華、潔諾、夏士蓮、旁氏等商標品牌,這些都是不能進行單獨分割轉讓。
綜上可知,商標部分轉讓是一種欺騙受讓人的違法行為,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這都會侵犯受讓人的權益,造成實質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