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投訴書(請求書);
②投訴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主體資格證明;
③委托(授權)書(具體委托單位或個人);
④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商標代理等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等主體資格證明;
⑤權利人蓋章確認的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
⑥商標侵權產品樣本或照片及投訴人(請求人)產品樣本或照片;
⑦其他證據材料。
▲注:涉外商標案件提供的外文材料:①必須經司法機關認可的翻譯中文譯本;②《委托書》簽字人的任職證明和權限說明、商標注冊人的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法人資格證明材料、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等主要證據材料必須經過公證或認證。
▲注:商標侵權可向侵權行為發生地的區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