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取得商標權的一種常見方式。除非是兩個關聯主體之間的轉讓,一般情況下,商標轉讓從談判、簽訂協議、提交轉讓申請到最后轉讓核準完成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整個轉讓過程中有諸多法律風險,一旦中間某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就可能導致最終商標轉讓不被核準。因為商標轉讓只有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核準并予以公告后,受讓人才真正取得商標權,所以如果商標轉讓不被核準,就相當于轉讓人花了錢卻最終沒有買到商標。
筆者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梳理總結出商標轉讓中的法律風險并給出對應的解決方案,希望能對企業處理該類事宜提供借鑒和指引。?
商標轉讓協議的必要性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根據該條規定,雖然提交商標轉讓申請所需材料并不包含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但轉讓方和受讓方還是需要簽訂商標轉讓協議。尤其當受讓方支付了對價的情況下,簽訂商標轉讓協議很有必要。當然,如果轉讓方和受讓方是關聯公司,雙方是同一利益群體對擬轉讓的商標不存在利益沖突,可以不簽轉讓協議,直接提交商標轉讓申請。
簽訂商標轉讓協議的好處是,可以提前明確商標轉讓中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對后續一些突發情況的處理及其他一些事項做出約定,確保整個商標轉讓過程的順利進行。同時萬一將來商標轉讓中出現了糾紛,這份協議就是解決爭議的重要依據。